2020年2月7日凌晨,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中因感染肺炎不幸去世,同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武汉市卫健委在官网分别发布公告,对李文亮医生致以哀悼。
(武汉市政府公告)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事件回顾:从武汉八谣到武汉八君子
2019年12月30日,李文亮医生在同学微信群中发了一段文字,“武汉华南海鲜水果市场确诊7例SARS”并配上一段视频及检测报告,并谨慎地提醒大家“不要外传,让亲人家人注意防范”。同日晚间,一张“确诊7例SARS”地聊天截图在网络疯传。
2020年1月1日,武汉警方第一次以未经核实发布、转发虚假信息为由,通报处理了“8名造谣者”。
1月2日,央视新闻直播间通报“8名造谣者被查处”。
1月3日,李文亮医生应武汉市某分局派出所要求签具《训诫书》。
(图源:李文亮个人微博 xiaolwl)
1月8日,接诊了一名疑似患有病毒性肺炎的急性闭角性青光眼病人,因病人无发热症状医护人员并未采取防护措施,李文亮医生后来坦言道当时自己大意了。
直至2月1日,李文亮个人微博发布消息,“今天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尘埃落定了,终于确诊了。”随后李文亮表示恢复后还要上一线,疫情还在扩散,不想当逃兵!
2月7日,李文亮医生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幸离世。
虽然疫情吹哨人走了,但社会需要记住他的正义与勇气!
从“造谣者”到“吹哨人 ”,看职权冲突处置
作为这起灾难少有的发声人,李文亮医生凭借专业素养和职业敏感,在疫情初期及时地向外界发出了防护预警,却未及时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警示,反而给自己戴上了“在网络发布不实言论”的帽子,在确诊患病、不幸离世后却又被誉为疫情“吹哨人”。
“吹哨人”制度最早可以溯源到美国1972年的水门事件。当时的民主党总部遭到窃听之后,美国联邦调查局组成专案组在特别检察官的指挥下进行调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当时在任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可能卷入事件,调查组接到来自联邦调查局最高层的指示:停止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事实不予公开;调查组成员不得向包括媒体在内的外界透露调查的进展。
虽然当时社会舆论关注着窃听事件的调查,但善良的美国人民还没将此事与台上的总统联系起来,总统所面临的危机似乎可以用权势的铁幕遮盖过去。可在调查组中,有一个人正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这个人就是当时任联邦调查局副局长的马克·费尔特。
费尔特认为,停止调查是不对的。总统违法,当与普通公民同罪,从前期调查所取得的证据看,尼克松与窃听事件脱不了干系。但停止调查和禁言的命令是作为上级指示下达的,或许上级扛不住来自白宫的压力,言不由衷。但上级毕竟就是上级,生效的命令必须服从,否则视同抗命,事后可能会因泄密或渎职受到刑事起诉。
费尔特知道,自己站在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保持缄默,服从上级所有的指令,作一个忠诚的下属,不仅可以保住官职,说不定还可以飞黄腾达。抑或,是听从自己内心良知的召唤,说出真相,推动调查的继续进行,而这或许是一条不归路。
作出决定后,费尔特秘密联络了《华盛顿邮报》的记者伍德沃德。几星期后,《华盛顿邮报》惊爆内幕,舆论哗然,举国震惊,总统公众支持度直线下降,国会要求成立独立的调查组。经调查发现,总统与窃听事件密切关联,在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遭到弹劾的总统与主动辞职之间,尼克松选择了后者。
水门事件对美国宪政史的影响是巨大的,事件发生后,独立检察官等各种相关制度陆续出台。
水门事件曝光之后,对于费尔特的行为,两种意见辩论不休。反对的意见认为,这么机要的内幕消息,只有高级的调查人员才有可能掌握或接触,未经授权即公开内部调查文件,轻言之是泄密,重则涉嫌渎职或妨碍司法公正。即使行为人的目的是高尚的,其应该优先选择法律规定的上诉或检举渠道,动辄以公共利益为名向媒体公开内部文件,将对司法公正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支持的意见则认为,公权力有可能被滥用,当权力作恶时,必须有人站出来说“不”,而不是保持沉默。“深喉”向媒体公开文件,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因为其他法律规定的路径被证明走不通。至于职责的冲突,并不是问题。美国的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宣誓效忠的对象,是美国立国的价值和国家利益,而不是上级的指令。在上级的指令与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时,选择更大价值并不违反公职人员的职责。
这一理念最好的诠注是《吹哨人保护法案》(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在国会立法通过,这部法律鼓励公民(包括公职人员)通过参与到旨在维护社会公正的行动中,特别是公职人员在其履职过程中,发现存在贪腐、影响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行为,有权以告密(包括向媒体报料)的方式进行检举。吹哨人不仅不会受到泄密的指控,相反的,法案规定司法机构应该为他们及他们的家人提供各种保护。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黄鸣鹤|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
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
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
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疫情当前,公权力应当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首务,当公权力不作为甚至被滥用时,作为公职人员要勇于发声,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是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并非上级的指令,在上级的指令与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时,选择更大价值并不违反公职人员的职责;作为普通人,也永远不要忘记发声,即使声音微不足道也没关系,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所有已经成为“代价”的普通人,因为比瘟疫更可怕的是沉默不语。
谈吹哨人保护
对于那些勇于发声的先行者,无论道德从还是法律层面都应当对他们予以肯定与保护。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刊文对“8人传谣被处理”事件评论称:“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我们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训诫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
最高院的声音在疫情全面爆发后虽迟但到,对疫情初期那些渺小的声音予以肯定,但这远远不够。美国以立法的形式颁布了《吹哨人保护法案》,鼓励公民(包括公职人员)通过参与到旨在维护社会公正的行动中,特别是公职人员在其履职过程中,发现存在贪腐、影响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行为,有权以告密、向媒体报料的方式进行检举。吹哨人不仅不会受到泄密的指控,相反的,法案规定司法机构应该为他们及他们的家人提供各种保护。相较而言,我国对吹哨人权益保护在立法层面还有很长的道路。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望有一天,我们的吹哨人也能以法律为武器,自由发声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