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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网络主播诞生的背景
第二、网络主播与平台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几种法律关系
第三、 主播频繁跳槽,被索赔高额违约金的根本原因
第四、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该类新型案件的主流裁判规则
第五、网络主播的自我救赎之路
本期作者介绍
易小兰 律师
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常年深耕于公司商事、房地产(建筑)、劳动人事争议等诉讼及非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及理论经验。服务过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诉讼及非诉讼工作、参与夹江黄金时代项目土地开发、工程承建、房屋交付及销售等重大系列法律事务、参与新疆塔里木建工集团诉四川汇佳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合资合作开发纠纷中房地产项目开发权属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等负责法律问题,主办四川奇川科技有限公司案涉2000万标的股权纠纷一案,主办四川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某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非诉法律服务工作等。热心公益,以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办案宗旨。
普联所创始人、主任
蒲永 律师
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四川省人民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四川省人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四川省房地产(建筑)业协会理事、四川省建工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律师协会监事、新都区法学会常务理事、锦江区十佳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普联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党支部书记。擅长建工房地产、公司商事合规、重大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撰稿:易小兰
编辑:邵 清
审核:蒲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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